各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评审办法》(济大校字〔2016〕211 号,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学习《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评审办法》,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和等级标准做好本单位奖项评审工作,严格评审程序并进行公示。
二、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01.01-2017.12.31。
二、学校拟评出2018年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30项左右,依据上一年度各二级单位(学院、独立运行科研机构等)取得的成果数量进行指标分配。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盖章后的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交科技处507。
电话:82765672 邮箱:kjc@ujn.edu.cn
科技处
2018.9.17
附件1.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评审办法.pdf
附件2 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 济南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