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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8-05-15 管理员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居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特色明显。

(二)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学术气氛浓厚。管理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实验室人员中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50%。

(三)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和科研工作基础,在“十二五”期间承担不少于10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取得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科研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

(四)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管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五)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一般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一)高校重点实验室每学院限额申报1个。

(二)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进行科学论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符合以下要求:

1、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学校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学校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不填写。

2、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成果及奖项须提供相关证明,并与相关填报材料一致。

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填报材料;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排序;

(三)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证明材料)一份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 学校23日将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电话:89736583

邮箱:kjc@ujn.edu.cn

附件: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技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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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1-82765673 
邮箱:
kjc@ujn.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办公楼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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