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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5-15 管理员 点击:[]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按照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6年拟对电子通信、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72家实验室进行评估工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34家,依托企业建设的38家实验室)。

二、评估方式

采取初评、会议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

1、初评。邀请专家对实验室年度报告进行网络评审。

2、会议评议。根据初评结果,遴选成绩排名靠前的实验室进入会议评审。

3、现场考察。根据会议评议情况,确定现场考察实验室名单。

三、提交材料

请各实验室于10月27日前将《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及附证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报送科技处507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版至邮箱kjc@ujn.edu.cn)。

联系电话:6583

附件:1.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年度时间表

       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16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征集“十三五”期间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优先发展领域/方向建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17年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电话:0531-82765673 
邮箱:
kjc@ujn.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办公楼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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