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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2022-01-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8号)精神和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近期,教育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印发通知,拟在“十四五”期间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十四五”时期,教育部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采取分领域分批次申报的形式,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2021年启动首批新建工作,重点在一些优先布局的方向进行新建,2025年完成“十四五”时期所有领域的实验室布局新建工作。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十四五”时期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工作部署,重点在优先布局的方向进行遴选和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一)新建实验室在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新建条件基础上,要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人才队伍实、目标任务实、物理空间实、条件保障实”的总体要求进行实体化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团队。

(二)实验室建设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聚焦科学发展前沿,突出交叉融合;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支撑;聚焦人民生命健康需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三)实验室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瞄准学校未来发展,结合实验室新建布局方向,依托自身优势,提出实验室新建方案。实验室建设要坚决破除不良学术倾向,固定人员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平台重复。

三、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建设条件要求,认真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教育厅通知附件),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电话:65520

联系邮箱:kjc@ujn.edu.cn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8号)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2年1月28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正式通知

电话:0531-82765673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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