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独立运行科研平台,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协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http://www.sdast.org.cn/art/2021/10/11/art_60378_10294989.html),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托举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按2021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岁。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19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培养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选的指导、扶持责任。
6.已入选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选不能入选托举工程项目。博士后相关资助计划除外。
未尽事项详见《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人选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三、申报材料
拟推荐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16:00时前将《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1份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平台建设科(行政办公楼507室),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至电子信箱kjc@ujn.edu.cn。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送《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简装)。
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承担主要科研任务、获得主要科研学术奖励、代表性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请提供复印件,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89736583
附件: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
科技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