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字〔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建设周期内的每年3月底前,各牵头高等学校要编制《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报告》。请各协同创新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制有关材料,并于2019年3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89736583,邮箱:kjc@ujn.edu.cn。
附件1:
参加此次绩效评价的协同创新中心汇总表.docx
附件2: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字〔2018〕3 号).pdf
附件3:
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4:
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指标及计分表.docx
附件5:
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