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始组织填报有关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9年1月12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以免影响项目的执行及拨款等事宜。
依托单位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12月21日前到财务部门进行经费决算表审核,确保决算数据准确。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时间要求:2019年2月22日16:00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2月25日16:00前由各二级单位集中上交纸质结题报告(硬皮封面)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逾期无法受理。
6、项目负责人注意查阅各学部网站通知,如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按具体要求执行。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
科技处 82765673 行政楼508
计划财务处 89736762 行政楼402
附件1:济南大学2018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xlsx
附件2: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