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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济南市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的通知

2018-09-10  点击:[]

各相关二级单位、科研团队:

济南市科技局下达关于组织申报《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jnsti.jinan.gov.cn/art/2018/9/4/art_13061_2476423.html请相关二级单位及团队注意查阅。现将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

   (一)支持范围

    1.驻济高校院所在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和技术领域新组建的创新团队。

    2.驻济高校院所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团队。

    3.驻济高校院所设立的科研带头人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和科研带头人工作室应为2017年(含)以后组建,研发方向和所属技术领域符合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未来有望在济南市落地转化。

    1.创新团队

    以领军人物为核心,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并满足下列条件:

    (1)创新团队领军人物一般应为在研发一线工作的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或者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

    (2)引进的创新团队领军人物为2017年(含)以后由外单位引进,其中柔性引进的领军人物聘任期内每年在济南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高校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至少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研究院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院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近3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不少于5人。各核心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团队之前具有连续1年以上合作攻关基础,能够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4)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高校创新团队研究方向所在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5)新组建和引进的创新团队研发项目执行期最多为3年。

    2.科研带头人工作室

    须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以科研带头人为核心,科研骨干为基础,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科研骨干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50%,项目执行期为2年。

    (1)科研带头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室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

    B、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科研带头人至少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已完整培养过至少2届硕士研究生。

    C、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同时近5年以首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本学科的SCI或SSCI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EI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最新版)至少3篇;或作为首位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

    D、应为高校院所的全职人员。近3年来与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开展横向研究课题至少2项。

    (2)工作室科研骨干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B. 近3年至少参与过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C. 近5年以首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或SSCI或EI或CPCI-S收录论文至少1篇;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最新版)至少1篇;或拥有发明专利至少1项(前三位);或首位作者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至少1项。

    (三)办理流程

    1.申报。根据市人才办统一部署,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下发申报通知。

    2.审查。各高校院所对本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和科研带头人工作室进行形式审查,出具推荐公函报送市科技局。

    3.评审。市科技局拟定评审方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市人才办同意后,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4.考察。市科技局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5.拟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根据评审、考察情况,拟定支持项目名单。

    6.公示。市科技局对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审定。市人才办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进行研究审定。

    8.公布。下发文件予以公布。

    (四)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符合申报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3.高校院所推荐公函。

    (五)扶持政策

    1.对入选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每年50万元经费,连续支持三年。

    2.对入选的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3.对入选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六)申报时间

    每年下半年申报,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七)资金管理

    1.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分别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的审核和监管,市财政局负责资助经费的安排和拨付。

    2.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团队和科研带头人工作室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3.拨付方式

    (1)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的项目资助经费采取按年度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50万元。立项当年拨付5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后,再拨付当年度资助经费,项目执行期满组织验收。绩效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2)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资助经费采取按年度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当年拨付总经费的60%,第二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第三年组织验收。

    (3)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的项目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的方式,执行期满组织验收。

    4.管理监督

    相关高校院所要加强经费管理和核算,对扶持资金进行专项核算,确保财政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持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合作处,联系电话:66608819;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66601139。


申报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 2018年9月14日10:00时前,各相关二级单位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发送至kjc@ujn.edu.cn,以便汇总准备推荐公函,此项工作后涉及到汇总表中的信息不再更改。逾期无法受理。

2、 2018年9月18日16:00时前,提供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需采用打孔、拉杆等装订方式)。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项目科(行政楼508室)。申报材料word格式与PDF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kjc@ujn.edu.cn。


科技处联系方式:

电话:82765673,89736855

邮箱:kjc@ujn.edu.cn


附件1:高校院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高校院所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电话:0531-82765673 
邮箱:
kjc@ujn.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办公楼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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