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通知,我校报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47项准予结题。清单附后。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技处已协调计划财务处将结题项目的报销权限及额度放开,请项目负责人按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经费,各二级单位做好监督工作。
附件: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审查结果通知
科技处科技项目科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