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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11年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促进年”实施方案

2026-12-12 管理员 点击:[]

为落实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要求,保证我校科技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继续在我校开展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促进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次“结题验收促进年”活动,以学校党委和行政提出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和《济南大学科技振兴计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特色化内涵发展的主题,树立学校科技品牌和特色,提升学校的科技层次和水平,促进我校科技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预期目标 

通过该项活动的实施,2011年结题验收(或鉴定)项目100-120项,其中鉴定40项以上。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与措施 

1、项目检查 各学院针对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自身特点,提出学院的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上报科技处。各学院内部进行项目检查,组织相关老师对承担的科技项目进行汇报和交流。科技处将在6月30日之前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2、分类促进 (1)督促延期项目尽早完成。对有2006年之前(含2006年)至今未完成的各级纵向项目的负责人,将不允许其申报所有限项类的纵向项目;对有上述延期项目的学院(省重点实验室、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取消该学院(省重点实验室、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限项类纵向项目的申报资格。 (2)保证各类项目按期完成,并鼓励项目验收(或鉴定)。科技处将针对各个学院承担的横向项目和校级项目的鉴定数量以及2007和2008年度的纵向项目完成率,在各限项类申报项目指标分配和校基金经费分配等方面予以体现。 (3)继续支持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奖励基金项目验收(或鉴定)。对2007和2008年度批准项目进行鉴定的老师,科技处将给予报销查新费的支持。 (4)与其他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我校非第一承担单位),建议我校项目负责人积极与协作单位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5)鼓励横向项目进行鉴定,科技处将对完成横向项目鉴定的老师给予报销查新费的支持。 

3、严格标准 (1)项目验收(鉴定)注意遵循鉴定验收流程。 (2)撰写验收(鉴定)材料之前要注意凝练项目的创新点,着眼于高水平奖励。 (3)科技处与相关学院要积极推荐高水平专家,以提高验收(鉴定)项目的评价水平。 

4、指标分配 学院(排名不分先后)结题验收(或鉴定)项数鉴定项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6化学化工学院3615土木建筑学院10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59资源与环境学院83机械工程学院143数学科学学院71物理科学学院41酒店管理学院31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126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61合计13550 

附件:

1、延期项目一览表.doc

2、在研应完成纵向项目一览表.doc

3、在研应完成校级项目一览表.doc(有部分项目并项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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