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要求,我校从即日起开始组织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度进展及项目结题报告。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报告的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一、在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请在2012年1月8日前在线提交电子文件,两份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请于2012年1月9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未按时提交进展报告者将影响本项目下次拨款。
二、项目结题报告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 时间要求:2012年2月25日前在线提交电子文件,2月26日由各学院集中提交纸质装订版一式二份(报告和附件材料单独装订)。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于按时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材料。
2. 报送结题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因个人原因导致“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未及时上报者责任自负。
科技处联系电话:5673。
附件:
1、济南大学2011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doc
2、济南大学2011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