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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济南市科技局“2016年度济南市社会民生重大专项项目征集公告”

2016-04-06 管理员 点击:[]

济南市社会民生重大科技专项是我市设立的社会民生领域专项计划。本专项旨在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推广,切实解决我市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现围绕大气雾霾治理和交通拥堵治理两个专题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大气雾霾综合治理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

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鼓励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推动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的示范推广;推进扬尘污染监测及控制技术的示范推广;支持城市及周边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扩大城区绿地规模;鼓励其他大气雾霾有效治理技术应用示范推广。

(二)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

加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交通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公共汽车系统、城市出租车系统、城市道路信息管理系统、城市交通信号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以及其它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二、组织方式

(一)项目按照产业链全链条设计,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关键技术推广应用。

(二)项目采取协同创新的方式,由本市具有较强协调和创新研发能力的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产业链上下游细化分工,开展联合攻关。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与组织协调,可根据技术要求和重点环节在项目中设计若干课题,各参与单位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课题的实施。围绕项目实施,探索人才、设备、平台等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的新机制,建立推动协同创新的项目组织模式。

(三)鼓励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组织牵头申报。

(四)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面向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济南市以外具有独立法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需联合济南市具有申报资格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济南市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承担单位的相关条件并签订项目共同实施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权利。

申报单位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或成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经费数额,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申报单位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发推广工作,取得了相关领域具备转化条件的重要民生科技成果。该成果的转化实施能够惠及万人以上民众。

(二)鼓励建立产学研密切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牵头单位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保障项目完成与成果推广普及。

(三)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

(四)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牵头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研发资金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经费分配及支出结构合理,使用范围合规。

(六)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七)牵头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内容,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征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九)各项目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出具审查报告。

四、实施方案要求

(一)申报项目所采取的主要技术应具有成熟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技术拥有方与用户的权益和责任明确。

(二)项目实施方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保障条件切实可行、技术指标具有可考核性。除市级财政资金外的其他来源资金能够确保落实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运行机制可行,“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保障措施科学规范;牵头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建立由技术与管理专家、用户等多方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

(四)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用户和受益人群(万人以上),有完整的示范推广方案,项目实施成果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措施明确。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推广示范方案、主管部门推荐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已有实施案例者,请报送已实施案例的总结报告和用户证明材料。

(二)材料的报送:申报单位需提供电子版材料,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实施项目;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单位上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并经过专家答辩和现场考察后,最终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17时,申报材料请发至邮箱:kjjnsc@126.com

联系人:济南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 韩磊 张春利

联系电话:0531-66608811

济南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魏巍

联系电话:0531-66603781

学校要求:

请相关老师于5月24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c@ujn.edu.cn。

科技处科技项目科

联系电话:5673,6855

附件:

1、社会民生重大专项计划申报表.doc

2、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3、其它有关材料.doc

上一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济南大学2013年科技工作动员会的通知

电话:0531-82765673 
邮箱:
kjc@ujn.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办公楼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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