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三批、第四批)已经下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项目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查阅立项相关文件(附件1-4)中项目编号、经费总数、年度经费数、起止年限等,并做好相关文件存档。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系统内填写任务书。白色文本框内容可修改,灰色底框内容来源于申报书不可修改。项目起止时间务必与批文一致,即开始时间2017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批文中结束年的12月31日,并保证项目进度安排与之一致。
请务必保证任务书中“主要技术指标”与申报书中“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完全相同,不可修改,以确保通过科技厅审查。
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任务书中“科技报告情况”,以及共同条款中第5条中相关说明。
四、立项经费(省科技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编制预算时请注意,直接经费中不要列支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
间接经费数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其中“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为总经费的5%,其他各项根据项目组情况填写。
五、9月25日16:00时前,项目负责人系统填报。
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6:00,各二级单位组织网上审核,科技处同步进行一级单位审核。
9月28日16:00时前,科技处联系主管部门审核。
9月30日11:00之前,项目负责人在任务书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纸质版(一式四份,双面打印,签字),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至科技处科技项目科(行政楼508)。科技处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
联系方式:
电话:82765673,13791051675
邮箱:kjc@ujn.edu.cn
附件1: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第三批)项目表
附件3: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
附件4:山东省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第四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