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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1/11/19/art_91082_10332106.html),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
3.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
1.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行距28-30。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成册。
2. 2021年12月6日16:00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办公楼5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kjc@ujn.edu.cn。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4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单个PDF不超50M)。
联系电话:89736583/82765687
附件1:《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附件3:《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
附件4:《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附件5:《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6:《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封面模板
济南大学科技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