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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ndpc.jinan.gov.cn/art/2021/9/24/art_2213_4764560.html),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研究方向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十大千亿产业领域。
2. 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特别注意: 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研发场所应不少于1000 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 500 万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20 人。
二、申报材料
1. 各单位根据济南市发改委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形式规范。拟申报单位提前与科技处平台建设科联系。
2. 申报材料按封页、目录、真实性承诺、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及附表、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单独打印。
3. 材料报送。申请单位于10月6日早9:00-下午16:00将纸质申报材料和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平台建设科(办公楼507室),同时将PDF格式申报材料和Excel格式的运行情况表及附表、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发送至kjc@ujn.edu.cn。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提交6份正式报送纸版及电子版。
联系电话:89736583
附件1: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
附件2:真实性承诺
附件3: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及附表
附件4: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5:有关证明材料说明
附件6:申报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7: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
科技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