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各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科技厅近日启动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估范围
1、年度报告:
2014年、2015年升级或新建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有关中心总结开展示范建设以来的建设、运行情况,并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附件1)。
2、绩效评估:
(1)请我校未列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近三年(2013-2015)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附件2》);
(2)我校所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写《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5)(以下简称《附件5》)。
二、有关要求
1、在填写《附件2》时,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组成不做要求;在填写《附件5》时,每位研究人员(需本人签名核准)最多只允许跨两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否则该研究人员的科研业绩不计入该中心绩效。
2、各中心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对在绩效评估报告书和年度报告书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被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3、请有关学院组织有关中心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估报告或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并对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4、我校将组织专家对《附件2》和《附件5》进行校内综合评价;将《附件2》的评价结果上报省教育厅或济南市科技局;我校将依据《附件5》对中心所做的评价结果进行校内绩效经费分类支持。
5、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绩效评估报告书对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取消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对有关中心报告书审核后,将纸质报告书(一式四份)于2015年12月8日前报科技处,同时把报告书电子版发送到kjc@ujn.edu.cn。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5520
附件1: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书.doc
附件2: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xls
附件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汇总表.xls
附件4: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标准.xls
附件5: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xls
附件6:关于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