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按照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6年拟对电子通信、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72家实验室进行评估工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34家,依托企业建设的38家实验室)。
二、评估方式
采取初评、会议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
1、初评。邀请专家对实验室年度报告进行网络评审。
2、会议评议。根据初评结果,遴选成绩排名靠前的实验室进入会议评审。
3、现场考察。根据会议评议情况,确定现场考察实验室名单。
三、提交材料
请各实验室于10月27日前将《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及附证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报送科技处507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版至邮箱kjc@ujn.edu.cn)。
联系电话:6583
附件:1.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年度时间表
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