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建设工作。我们已经于7月9日在校园网发布预备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限额
1、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单位应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2、每校限报1个。
3、根据文件精神,已立项和培育建设的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申报书》(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订成册。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8月20日11:00前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确定向教育厅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后,继续完善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89736583、82765520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申报书
科技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