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我校有关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项目批准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内容及《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ISIS系统下载)要求,填报资助计划书。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请下载并填写系统中最新《预算说明书》,保留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
二、为进一步规范使用经费,经与财务处沟通,9月6-7日计划财务处经费核算业务部统一审核经费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请各相关二级单位于9月6日11:00时前统一报送本单位纸质材料至科技处科技项目科(行政楼508室),逾期无法受理。材料上请注明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修改。
三、2017年9月9日16:00之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9月10-11日学校进行网上审核、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2017年9月16日16:00之前,未通过基金委审核的计划书,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等待基金委再次审核,请负责人随时登录ISIS系统关注管理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四、2017年9月20日16:00之前,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保证一致。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至科技处科技项目科(行政楼508)。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学校整理汇总后统一加盖公章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按要求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不报计划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82765673,kjc@uj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