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我校从即日起开始组织填报有关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8年1月12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以免影响项目的执行及拨款等事宜。
依托单位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到财务部门进行经费决算表审核,确保决算数据准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附件1)中的数据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系统填报时不得更改,以确保学校决算总表无误。
注意:经费决算表数据在线填写,决算说明书下载word模板填写后转换为PDF格式后再上传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时间要求:2018年2月23日16:00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2月25日16:00前由各二级单位集中上交纸质结题报告(硬皮封面)双面打印、签字一式二份,逾期无法受理。
时值假期,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上交材料,以便统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
6、项目负责人注意查阅各学部网站通知,如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按具体要求执行。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以及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3、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
计划财务处 89736762 行政楼402
科技处 82765673 行政楼508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
附件2: 济南大学2017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
附件3:济南大学2017年度项目进展报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