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有关二级单位: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依次提交给项目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省基金委,待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审核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资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项目资助总额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应简单填写相关依据,不得为空。编制预算时请注意,直接经费中不要列支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
间接经费数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其中“管理费”为总经费的5%,其他各项根据项目组情况填写,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
联合专项不设间接经费,直接经费中不要列支劳务费。
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书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签字后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三份于2017年11月21日前统一交至科技处科技项目科(行政楼508室),以便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基金委,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方式:82765673,kjc@ujn.edu.cn
附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